图书馆“免费”并非唯一吸引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并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11月6日央视新闻)

  “全民阅读”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也应是每个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要实现“全民阅读”公共基础设施必不可少,设立公共图书馆就是有效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并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免费”看似是“重头戏”,其实不然。

  图书馆能够提供干净、整洁、舒适的阅读环境,确实能够吸引有阅读需求的人们走进图书馆。但是,真正让这些人坐下来安静阅读,并且还会“回头再来”,则不是光“免费”就能够做到的。如果图书馆里的书都是些过期报刊杂志,即使免费也无法吸引人真正坐下来阅读的。所以,免费并非是唯一吸引力,图书内容是否符合当地人的“口味”才是关键所在。

  公共图书馆当以“内容”取胜,“免费”则是锦上添花。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大家提供便捷服务。这些都是丰富阅读资源的有效办法,只有阅读资源足够丰富,可以尽可能满足当地民众需求,他们才会“嗅”到兴趣的气味而来,静下心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

  除此之外,公共图书馆还可以走“个性化”道路,对本地居民进行有针对性地推荐,当本地居民不知道自己的需求是什么时,就为他们进行合适的推荐。这也是吸引人们走进图书馆的好办法。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等服务也是比较好的推广活动,能够提高当地居民的阅读意识,通过相关活动,提高读者之间的互动,还可以借助书友的力量督导人们培养阅读好习惯。

  总而言之,公共图书馆只是实现“全民阅读”的硬件设施,接下来还有很多“软件项目”需要完善,不仅用“免费”吸引人,也要用“质量”留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