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办学实践中受到诟病最多的是放羊式的企业实习,学生在企业里只做不学,沦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启动现代学徒制,人们很容易把它与“企业廉价劳动力”联想在一起。建立起良好的声誉,是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
■关晶
规模发展与质量发展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规模发展,往往是学徒制传统薄弱国家启动现代学徒制改革初期的优先战略。因为它们的首要任务是激励更多的企业提供学徒岗位,吸引更多学生选择学徒制。然而,如果没有良好的质量作为保障,现代学徒制终究难以持续发展下去。综合不同国家对现代学徒制的质量保障措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教学标准的制订
开展现代学徒制的所有国家,都制订了统一的学徒培训教学标准。在瑞士为“职业培训条例”,在德国为“职业培训条例”和“框架教学计划”,在英国为“学徒制框架”,在澳大利亚为“培训包”。
这些标准由国家部委级单位组织利益相关方(以行业、企业为主)共同制订,对学徒完成培训所应该达到的知识技能水平做出了明确、细致、统一的要求,有的甚至还规定了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所有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企业或培训机构都必须按这一标准开展教学。它是所有国家保障现代学徒制质量的基础性措施。
它对于保障现代学徒制质量的意义是:(1)明确了企业的培训义务,避免学徒在企业“只做不学”;(2)规定了明确的培训任务,避免不同企业、学校在学徒培训上的质量差异;(3)保障了学徒全面而可持续的发展,避免学徒的学习过于褊狭。
教学过程的监管
在学徒培训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采取了多方共同监管的质量保障方式。监管主体包括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组织以及职业学校等。
在监管过程中,许多国家还开发了多样化的监管工具。比如“联络/管理手册”和“跟踪单”是法国现代学徒制教学过程监管的主要工具。“联络/管理手册”是法国学徒培训中心与相关行业委员会合作建立的,它包括了受训者身份、培训时间表、访问企业的计划、以及学徒培训中心和企业的具体培训项目单元与内容等信息。通过它,法国的行业委员会可以跟踪检查学徒的学习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跟踪单”是学徒培训中心设计的辅助性教学跟踪工具。学徒用“跟踪单”记录他们在企业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学徒培训中心则通过查看学徒记录了解其在企业的学习进展。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做法。
教学结果的评估
教学结果评估的对象是学徒。在那些结果导向的国家里,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企业或教育机构获得的公共拨款。比如在英国,只有学徒通过了学徒制框架要求的所有认证考试,企业和教育机构才能收到最后1/4的经费拨款。学徒考试通常由独立于职业学校和企业的第三方机构来开展,比如行业协会或专门组织的考试委员会。考试的内容亦是综合性的,既包括实践,也包括理论,形式主要包括现场操作、书面考试和口试。
教学结果评估严守了现代学徒制“出口关”,从而对质量保障起到了关键作用。
教学条件的保障
教学条件保障是指对现代学徒制教学软硬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教育机构资质、企业资质和师资要求。
在教育机构的资质要求方面,由于大多数国家承担学徒制教学任务的是各类职业院校,对它们办学条件的要求与其他类型职业院校并没有太多区别,也不需要特殊的认定程序,但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评估。个别国家采用了“注册制”来突出对教育机构的质量要求,比如澳大利亚,开展学徒培训的教育机构必须是达到“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标准框架”(AQTF)的“注册培训机构”。
对企业资质的要求,在各国分化较大。像英国、澳大利亚这样的国家,对企业的资质几乎没有硬性的条件规定。而在大部分国家,如丹麦、德国、瑞士、法国、荷兰,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开展现代学徒制。想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必须首先得到相关资格审查部门的批准,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硬件条件、拥有的企业培训导师资源、开展学徒培训的一般计划等。
师资要求方面,各国对职业院校教师(普通文化类/职业教育类)都有明确的任职要求其中对职业教育类的教师一般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但对企业师傅,大多数国家没有严格的资质要求,只有少数国家例外,比如法国要求企业培训师必须拥有至少与学徒制项目的职业资格相当的资格认证以及3年以上工作经验;德国规定企业培训师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技术员学校或师傅学校毕业,还要接受过职业教育学和劳动教育学的专门培训。
质量是现代学徒制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各国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保障现代学徒制质量,当然其中亦有对客观现实的妥协。我国当前正处于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启动时期,规模发展是我们的重要任务。然而,如果忽视了质量,改革一定长久不了,上不了规模。因此,控制好质量,为现代学徒制建立起良好的声誉,是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教学标准制订、教学过程监管、教学结果评估和教学条件保障,这些工作都非常有必要以适当的方式开展起来。总之,如果说规模着眼于当下的话,那么质量代表着未来。我们要可持续地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就必须追求规模与质量的统一、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