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拟用3年时间建成全国高职教育改革示范区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覃琳 实习生 唐倩玲)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南宁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聘任制度、试点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高职专科入学制度……日前,市政府出台《南宁市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对全市的高等职业教育进行“大动刀”,利用3年的时间把本市建成全国高职教育改革示范区。

    今年实施职业教育“立交桥”工程

    据悉,本次的改革目标定为通过开展为期3年(2011—2013年)的南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系列改革试验,实现建成全国高职教育改革示范区的目标。

    本次改革试点建设主要分为启动阶段、改革试点阶段和巩固提升阶段三个步骤。其中,2012年4月—2013年4月为改革试点阶段,其间,南宁市将全面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各项试点建设任务,初步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基本达到教育改革试验区的确定目标和任务。在这1年的时间里,南宁市将逐步实施体制机制创新、职业教育“立交桥”、基础实力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国际合作教育及社会服务6项工程。

    改革职教考试招生制度“大动刀”

    在这次改革的浪潮中,南宁市将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及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进行。

    就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而言,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前3年,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一部分由政府计划调控,从全国统一高考中招生,另一部分由学校依据市场需求自主设定,由学校自己组织命题考试,进行择优录取。第二步是根据南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逐步放开政府计划调控,扩大单独招生的比例和范围,将单独招生范围拓展到各类中职教育和社会考生,实现由职业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全部实行单独招生。

    现有教师职务聘任改革方面,南宁市将要实行的是评聘分离制度。即建立南宁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聘任制度,将教师的教学改革成果和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技术改良、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成果等作为聘任职务的重要考核内容。 
实施中职校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 

    在《方案》中,南宁市提出要实施职业教育“立交桥”工程,即各层次职业教育互相贯通,包括学分互认、课程衔接等。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实施中职、高职专科和高职应用本科分段培养、校企延伸培训及顶岗实习与就业,实现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中职与高职专科、高职专科与高职应用本科的有效衔接。

    对此,南宁市将会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中职学校做试点,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高职专科入学制度;在广西驻邕高校中选择一批应用教育突出的本科院校,开展高职与本科院校合办应用本科专业的试点,探索高职专科生直升高职应用本科入学制度;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选择办学条件好、高水平专业试点开办应用型本科教育。

    将试点学校与企业“双主体”办学

    据了解,南宁市要构建“双主体”(学校与企业作为教育主体)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条件较好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选择几个优质专业实施学校与企业“双主体”办学的模式改革试点。

    同时,南宁市将争取在北美和欧洲3—5个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并在3年内分期分批安排20—3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进行进修。

    此外,南宁市还将积极开展面向支柱及优势产业企业中一线工人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以提高一线工人操作现代化装备技能。3年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3000人次、培训产业一线技术工人3000人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次,校内外学生就业技能再培训3000人次,总培训量达到12000人次。

    设立专项资金逐年加大经费投入

    为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南宁市将加大经费支持,保证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逐年提高,不低于自治区同类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设立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逐年加大高职教育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实训基地建设、课程体系改革、技能竞赛等;建立职业院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师生教育与技术创新奖励制度。

    在政策支持方面,南宁市还会制定出台有助于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把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同时依法保障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用地需求,如果高等职业院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可以按行政划拨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高等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收取,按政策享受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