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做好专业设置的衔接,逐步编制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基本规范。
《意见》提出,要以科学定位为立足点,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要完善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积极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中等职业教育要以保证规模、加强建设和提高质量作为工作重点,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提高质量、创新体制和办出特色为重点。
要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要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做好专业设置的衔接,逐步编制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基本规范。
初中后五年制和主要招收中职教育毕业生的高职教育专业,要明确各自的教学重点。要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考查方式,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要以能力为核心,推进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有效衔接。
《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统筹规划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重视分类指导,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推进普职渗透,丰富学生发展途径;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