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放开高职、高专及地方高校

本报记者 冯丽妃

    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虽然投资高等教育能够让政府获益,但个人在收入、社会流动、升迁等多方面的收益也很明显,甚至比政府收益更高。所以,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高等教育都采取“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个人购买高等教育服务,而不是像义务教育那样主要依靠政府供给。
    “在确保教育公平方面,政府对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职责是不同的,不能强求政府给高等教育与义务教育同等的公平。”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谷贤林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然而,在考虑是否允许、在多大程度上允许随迁学生就地高考的问题上,谷贤林认为,不光要考虑到异地考生可能会让地方政府耗费更多的财力、对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产生冲击等不利因素,也要考虑到它有利的一面。
    他指出,按照我国现在的科技发展水平,一个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的人,其一生创造的财富大抵与他的生存消费相当。此后,所受教育程度越高,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因此,让更多的随迁学生就地高考、接受高等教育,虽然暂时会对所在地造成一些影响,但从长远来说,所获收益要大于支出。
    同时,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犯罪率低,家庭稳定,更注重生活质量,这些将减少政府在社会治安、医疗保健等相应领域的支出。
    他认为,解决我国高等教育不均的问题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战略。现阶段我国以“985工程”高校为代表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不应求,而北京、山东等地的高职、高专院校已经出现了生源危机。因此,应全面放开高职、高专和各地方综合性与专业性的高等学校,政府调配指标重点向“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倾斜。
    “这样既不会对当地考生的利益产生影响,也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创造了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有利于我国经济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谷贤林说。
《中国科学报》 (2012-10-18 A3 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