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书证为学校发放的校园一卡通。

一、借书证的办理

1、本校师生办证:

本校师生均可在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离退休人员、外聘教师、兼职教师及其他未列入学校正式编制的人员办证:

离退休人员,凭离退休证、身份证到校园卡部办理手续,办理时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缴纳工本费。
    外聘兼职教师及其他未列入学校正式编制的人员,需带个人身份证,到学院校园卡部办理手续,办理时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缴纳工本费11元,图书押金200

3成教生、留学生办证,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之一:

1) 由学生所在分院、系和班主任签具办证担保书,保证督促学生在离校时还清所借书刊,并承担该班学生离校末还书刊的经济赔偿责任。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一卡通管理办法》收取一定工本费。

2) 办证读者凭身份证到校园卡部办理,办理时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缴纳工本费11元,图书押金200元或由分院担保可免交押金

4、校外读者办,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之一:

校外读者办分集体和个人两种

1集体办,一般由所在单位或部门以集体方式统一办理。由所在单位派人持单位公函到图书馆签订服务协议书,再凭服务协议书、办证人员名单及个人身份证到学院校园卡部集体办理手续,办理时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缴纳工本费。

2)个人办,需带本人身份证,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手续。办理时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一卡通管理办法》缴纳工本费11元,图书押金200。办证时间为每天900-110013:30-15:3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二、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委托他人代借图书,须出具委托书。不得冒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

三、借书证挂失及补办

1、借书证丢失后,读者应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若被他人冒用盗借的图书,应由读者本人承担责任。

2、借书证挂失后,读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卡处申请补证手续。读者补办新证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解挂手续即可正常借阅。

四、离校或退证手续

1、读者离开学校前(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离职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结清相关费用,并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借书证外借服务功能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办理借书证时交纳图书押金的读者,请还清所借图书,结清相关费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卡处办理退卡手续,退卡后即返还押金。退证时间为每天900-110013:30-15:3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3、读者离校或退证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注销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承担赔偿。